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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相撞三人受伤 酒后无证驾驶危害大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5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一男子心存侥幸心理,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相继与两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近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14日14时许,被告人王军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苏平,沿崇左市江州区太平镇太平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崇左二桥江北桥头时违规超车,与相向驶来的由吴保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后二轮摩托车又撞到了同向行驶的由蔡武驾驶的小轿车,导致了吴保强等三人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王军的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4mg/100m。被告人属于醉酒后驾驶。崇左市交通警察支队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军承担该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吴保强承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伤者吴保强的硬膜外血肿损伤达到重伤,伤者苏平的左眉弓损伤达到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军违反我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王军主动支付了被害人的部分医疗费和经济损失,有酌定从轻情节。同时,鉴于被告人王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王军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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