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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因装修取消婚宴,应双倍返还定金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2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小张提前4个月到某酒店预订了总价22960元的婚宴,并交纳了3000元定金。预订婚宴后,小张发出喜帖。离举办婚宴只有1周时间时,酒店突然打来电话,说因酒店装修未能如期完工,预订的场地没有了,叫小张另择酒店。无可奈何之下,小张只得到其他酒店重新预订。因是临时预订,同样的菜肴,小张多花了5000元。小张向酒店索要损失,酒店却以不是故意违约而予以拒绝。小张遂将酒店诉诸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到酒店预订婚宴,双方之间成立消费服务合同,因此,不管是哪一方,如果未履行约定义务,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酒店因装修未能按期举办预订的婚宴,造成其违约的原因既不是意外事件,也不是不可抗力,因此,该酒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小张向酒店交纳了3000元定金,酒店的违约行为导致婚宴合同无法履行,因此,酒店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后,法院判决酒店双倍返还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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