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担保

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 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1日 Tags: 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王继平律师,陕西知名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已经十分常见,由于借贷产生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如果想要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给予借款人一个保证是最好的办法,那么写好一份借款保证合同也很重要,约定了一般保证的担保人的和义务。那么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下文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本,以供参考。

一般保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在借贷关系当中是存在着担保人与保证人两种身份的,而这两种身份在法律是有明确的区别的,是不可以混淆的。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

  一、贷款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

  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2.保证分一般和连带,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

  5.条件不同,担保人、保证人的条件不同。

  6.时效不同,担保人的时效为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则不需承担任何。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如果协议中有约定;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类似内容,保证期间则为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

  二、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范围之外承担。

  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的义务。此时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对保证人没有影响。

  三、贷款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为大家带来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陕西知名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