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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只主要规定有哪些 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Tags: 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只主要规定有哪些,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王继平律师,陕西知名律师,现执业于陕西若定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只主要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只主要规定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关于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存在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我们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知道担保合同主要的规定,这是买卖合同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大家清楚之后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一、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罗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男,回族,54岁,住址:XX县XX镇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黄xx律师

被告:马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男,回族,45岁,住址:XX县XX镇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490000元;

2、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字第005号证)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8年5月15日,原告与被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借款协议,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49万元,归还期限为两年,即到2010年5月15日被告必须归还借款,并约定了以被告合法拥用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字第005号证)为债务设定了抵押。现已经到了还款期限,可是被告至今没有还款给原告,并且将设定已经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他人经营使用,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侵害原告对抵押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找被协商交涉,但被告置之不理。

综上,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及《担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今特具诉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二0**年**月**日

二、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什么

保证合同的范围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21条处理,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方式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证合同的订立形式

1、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明确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2、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字盖章,这也是实践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

3、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栏内表明担保意思,并签字盖章;

4、保证人向债权人递交保证书。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保证合同首先应当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

2、应当明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及保证期间。

3、保证的方式也是必备内容。

4、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

为别人进行担保时,担保人一定要注意担保合同的条款,明确自己的,还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作一个评估。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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