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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打小三 领刑又赔钱

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近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陆某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受损失的70%即25128.38元。

  经查明,被告人陆某因被害人黎某与其丈夫岑某有婚外恋而对黎某心怀不满。2012年1月2日12时许,被告人陆某来到西林县八达镇城北路48号黎某经营的饲料店内与黎某发生争吵并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陆某用一张凳子将黎某打致左侧股骨颈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黎某所受的伤情为轻伤。

  被告人陆某因被害人黎某与其丈夫岑某有婚外情而到黎某经营的饲料店内殴打黎某,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陆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被害人黎某与被告人陆某的丈夫有婚外情,严重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严重过错,故亦可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并可减轻被告人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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