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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 酒后男子犯强奸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4年8月15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被告人方明阳喝了酒后上山赶羊,当其遇见独自在山上采摘豆角的同屯妇女杨彩芳时,他突然用力地抱住她说:"我爱你"。结果,她用力反抗推开,但由于他力气大,她被强奸了,哭着跑回家报案。

  这是一年前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右江河谷某镇的"故沟强奸案"。

  据瑶族农民的被告人方明阳供述与辩解:证实2011年9月21日17时许,他喝醉了到本屯一处叫"故沟"的山地附近赶回早上放走的羊群,但在该地未见自家的羊群,只见杨彩芳在庄稼地里捡东西。她看见他就问:"是不是你的羊群吃了我家的黄豆苗"。他向她回答:"不是"。当时,她拉他的衣服过去看被羊群吃过的黄豆苗,因为自己喝了酒站不稳被拉倒在地上,这时的杨彩芳也站不稳就倒在了他的怀里。他顿生了要占她便宜的念头。就这样,他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到了第二天,他害怕被抓就从家里拿了几件衣服和100多元钱离开了。

  而瑶族农民的被害人杨彩芳报案陈述:证实2011年9月21日17时许,她走去"故沟"自家的山地采摘豆角备用晚餐,刚走到"故沟"就见到方明阳蹲在其山地"故沟"里,便问:"你来这里放羊吧"。他回答:"是的"。当她就走到地里捡要豆角时,他突然从后面用力地抱住她说:"我爱你"。她用力反抗,但他力气大,无法推开。这时,他不该说的话说了;不该摸的地方摸了;不该做的事做了。她被他强奸得逞后哭着跑回家,首先向组长报了案,接着走进公安机关的门坎。

  田东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方明阳于2012年6月5日在广东省中山市某工业区的出租房被抓获。同年6月20日被执行逮捕。

  日前,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明阳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于被告人方明阳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方明阳系初犯,无前科,犯罪情节一般,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已查明的事实相符,予以采纳,故判决:被告人方明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三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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