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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饭店打折引纷争 双方滋事斗殴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7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餐后结账要求打七折,饭店表示最多八八折,双方因此激烈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直至民警赶到这场闹剧才平息。最终,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案的周某、小周、庞某及饭店员工等5人被法院依法判刑。

今年1月14日晚,周某请朋友在饭店吃饭。结账买单时,周某向饭店领班提出要打七折,饭店领班则表示最多能打八八折。喝得醉醺醺的周某听了心中不悦,与饭店领班朱某发生争执并动手殴打朱某及酒店厨师长盛某等人。其后,盛某让饭店员工将饭店落锁并报警,周某的一名朋友乘乱跑出饭店后找到周某的儿子小周。

小周听闻父亲在饭店与人发生冲突并被锁在饭店内,二话不说便带了理发店的员工庞某等人持橡胶棍、棒球棍等械具找上门去。小周等人砸碎饭店玻璃门闯入饭店,厨师长盛某见状便与酒店三名员工持刀、铁勺等器具与小周等人互殴,本就混乱的局面变得更加不可收拾。直到民警赶至现场,才制止了双方的殴斗。

经检验鉴定,双方互殴造成周某轻伤,盛某等两名饭店员工轻微伤。

该起案件移送至宝山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周某、小周、庞某等结伙多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损毁财物,致二人轻微伤,并导致财物损失,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正当防卫只能是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饭店员工盛某等三人在饭店员工并未遭受小周等人的攻击,人身安全并未受到现实存在的危险的情况下,持菜刀、水果刀等工具殴打周某、小周等人,并造成了周某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认定。日前,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等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九个月,盛某等三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徒刑。

检察官点评:本案只因一桩小纠纷而起,但在场当事人均没有以冷静的态度妥善应对,反而大打出手,还寻求“外援”助阵,最终致使周某父子等人获刑入狱,饭店员工也被判徒刑。检察官表示,类似本案这样与人发生冲突纠纷后,亲戚、朋友“助阵”,最后造成夫妻、父子、甚至一家三口统统入狱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应当引起为戒。

同时,针对盛某等三人被判刑,检察官提醒,在纠纷冲突中,千万莫要以为自己理不亏就可以随意动手打人。本案中盛某等三人本是被害方,却因为一时冲动持刀将他人砍伤,结果由被害人便为被告人,教训同样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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