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交通法规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条例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交通规则条例
  1. 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
  2. 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 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
  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8.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9.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新交通规则相关的知识,小编为您推荐:
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交通行政复议规定
粤交通规则条例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陕西知名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72172229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