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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法院刑庭庭长:量刑规范化让量刑说得清、道得明

发布时间:2017年5月30日  来源: 陕西知名律师     http://www.sxzmls.com/

武侯区法院刑庭庭长:量刑规范化让量刑说得清、道得明 2012-09-12 来源: 新华网 浏览次数:0成都武侯区法院刑庭庭长税长冰 新华网9月10日成都电(记者 卢俊宇)2009年6月,武侯法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9月,在 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 上,武侯法院作为西南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受邀介绍经验。为了了解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具体成效和操作流程,本网记者专访了武侯区法院刑庭庭长税长冰。 新华网:作为一名法官,您认为和传统量刑相比量刑规范化带给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税长冰:还记得量刑规范化在我院试点后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运用时,那是一个有三位被告的案件,其中有主犯、从犯,而且量刑情节很多,由于我习惯了传统量刑的方法,突然就是很不适应,本来应该可以比较快审完的案件,延长了三四十分钟才审完。当时我不理解,但当我逐渐熟练运用以后,才真正发现了量刑规范化的好处。它最大的好处就是让量刑成为可以 说的清、道得明 的事情,这是传统量刑无法办到的。正因为如此,我院在量刑规范化实施后,案件的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分别提升了7个和9个百分点。 新华网:武侯法院量刑规范化做的这么成功,能否给我们介绍些经验? 税长冰:试点期间,我院共审理盗窃、抢劫等15种常见罪名试点案件1659件,占全部审理案件的82.6%;在试点过程中发现和总结问题50余项,提出建议30余项,部分被最高院采纳转发,还受邀参与量刑规范化培训教材的编写和软件开发工作。说到经验,例如,量刑起点的问题,无法正确确定低量刑段的刑罚,我院则进一步细化了十五种常见罪名各个量刑段的量刑起点刑;我院也细化了其他以情节为依据确定量刑起点的试点罪名,从而使基准刑的选择点也更加准确,比如伤残级别的细化,轻伤和重伤起点刑都是不一样的。我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对量刑方法、步骤、量刑情节都做了进一步细化,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体现得更明显。 新华网:请您谈谈庭审各方从量刑规范化中有何受益? 税长冰:对我们法官而言,不同的法官由于学识、素养、经验不同,即使对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往往也会有不同的 估法 ,有的 估 得重一点,有的 估 得轻一点,有的甚至差异很大,最终影响了量刑的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量刑规范化改革就有效解决了这些弊端;对被告人而言,服判息诉的多了,上诉、抗诉的少了;信任、赞扬司法公正、高效的多了,怀疑、批评裁判不公的少了;而对原告,则有利于他们监督和评判,避免了暗箱操作的现象和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效预防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新华网:听说你们研发并用了电脑办案量刑辅助系统,简单介绍下这个系统的强大功能吧。 税长冰:为了更好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武侯法院联合外部力量,成功研发了一套 辅助与规范并举 、 电脑与人脑深度结合 的办案辅助系统,既充分依托电脑运算、方便了量刑,又结合审判管理内容、规范了量刑。所谓辅助和规范功能,即这一软件起到的不是替代法官自由裁量的作用,而是通过软件协助法官裁量,一方面使得法官的量刑更加直观、便捷、科学,另一方面能通过程序的设置更加有效地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其裁量结果更具说服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目前武侯法院的量刑辅助软件处于正常运行阶段,软件运行状况良好,得出的量刑结论科学适当,能满足各种复杂案情的处理。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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