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不是刑法罪名,是一种犯罪形式,涉几个罪名其中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通报,全国非法集资案发情况十分严峻。2014年非法集资案件更呈爆发式增长,大案要案频发,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大幅上升,已达历史峰值。为此,联席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至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据悉,目前北京、广东、河北、贵州、河南、黑龙江等地已经开始专项打击行动。
中西部案发量激增